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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在线”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5-07-30      作者: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准确性和一致性,为企事业单位和公众提供实时、高效、快捷信息平台。现对鄂尔多斯市信息发布,“鄂尔多斯在线”通告公示信息发布事项做如下管理规定:

  一、信息发布由鄂尔多斯在线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并发布信息。

  二、信息发布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特殊情况不受时限。

  三、信息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规定。

  四、需要发布信息的单位填写《鄂尔多斯在线信息发布申请表》(一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将电子版发送到报送邮箱,纸质版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签字后加盖公章,交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科审核、备案、调试后发布。

  报送地址:康巴什新区湖滨路原东乌铁路大厦1005室

  联系电话:0477-8581112、2232532

  传    真:0477-8581112

  电子版报送邮箱:ordosxxbs@163.com

 
 
信息发布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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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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