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家以及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我市决定于2016年9月18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9月18日上午9时30分至上午10时。
二、警报试鸣范围
康巴什新区、东胜区、准格尔旗、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杭锦旗、乌审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
三、警报试鸣形式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空袭和灾害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一长声,时间为3分钟。
请全市各单位、全体市民和过往人员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人民防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