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东胜区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4个规范性文件精神,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做决策、上项目的前置条件和刚性程序,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在制定出台或审批核准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事项报备、专家论证、联席会议、检查通报、档案管理、考核倒查、责任查究等制度,切实从源头上预防社会不稳定隐患,切实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1-5月份,对4起重大工程项目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相关单位切实加强群众走访调查和政策宣讲工作,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科学论证并认真做好项目征地补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提前做好应急防范工作。通过对工程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的全面分析评估,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建设工程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确保了项目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