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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拒不执行 干警帮忙“搬家”
发布日期:2018-07-06      作者:     来源:鄂托克旗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近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执行二局在执行李某某诉高某某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高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且不配合法院执行,申请人李某某遂向鄂托克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二局受理该案后,多次到被执行人高某某家中做释法析理工作,但均收效甚微。被执行人高某某仍未按照判决期限把房屋腾空并交付申请人李某某。执行干警又与申请人协调给予被执行人十天期限搬出,但被执行人仍以种种理由拒不搬出。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搬迁措施。执行现场,除了执行局干警和司法警察,还邀请了所在地公证处的高某,作为本案的现场执行监督员。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下,被执行人未对执行工作进行阻挠。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同时也对被执行人的物品进行登记,把物品完好无损的送至被执行人高某某指定的地点,并得到被执行人高某某和执行监督员的现场确认,依法保障了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的顺利执行,不仅获得了当事人感谢和称赞,而且取得了极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今后类似的执行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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