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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以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指导司法改革实践
发布日期:2015-07-29      作者: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7月1日至2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上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政法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精神,聚焦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坚持运用唯物辩证法,以辩证思维、战略思维推动人民法院工作改革发展,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周强指出,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按照党中央、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力推动了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促进了法治中国建设。这些成绩的取得深刻启示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深化改革中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定信心和决心推进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怀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必须坚定不移地站稳立场、勇于担当,同时一丝不苟、认真负责,既有理想又接地气,蹄疾步稳地深化改革、推进工作,要不惧杂音、噪音,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影响,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做到态度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

  周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多次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增强辩证思维、战略思维能力,努力提高解决我国改革发展基本问题的本领进行深刻论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有力提升了全党全社会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水平,为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认识国情,分析司法改革形势,把握司法规律。

  周强强调,要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积极谋划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司法改革是人民法院工作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要坚持系统、全面的观点,牢固树立改革大局观、全局观,防止孤立、片面地看待改革,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牢牢把握司法改革的目标是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改革的方向是要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地发挥我国司法制度的特色、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司法改革的根本尺度是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改革的标准是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司法改革的“牛鼻子”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只有系统、全面把握这些事关改革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才能确保改革沿着正确的道路健康发展。要坚持实践的观点,深入分析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努力破解难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反对形而上学,坚持两点论,一分为二地、辩证地看问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深刻把握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不足的矛盾,切实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于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努力克服自身困难,不断改进工作。要坚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干警作为司法改革主体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坚决支持改革,争当改革促进派。要坚持发展的观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用运动、发展的眼光看改革,引导干警进一步解放思想,不计个人得失,勇于向自身开刀,动自己的“奶酪”,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要发挥好试点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为改革的全面铺开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看到人民法院工作和队伍的主流,进一步坚定改革的信心,特别是法院领导干部应当有“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昂扬斗志,观大势、谋大事,看清主流,看准方向,在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周强强调,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加快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信息化是人民法院又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信息化已成为司法能力和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新的审判方式。目前我们已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2.0版,网上立案、办案、执行,实现了网上办公,实现了数据的实时统计、实时更新和互联互通,取得显著成就,但也要看到,人民法院信息化的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各地发展不平衡问题还比较突出,信息化建设还有很大空间。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力争到2017年底建成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把中国法院建设成为“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能法院”。要借助信息化更好地把握司法工作规律。司法审判追求的是确定性,信息化从本质上可以有效防范和减少不确定性,降低运行成本,契合了司法工作规律。要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去伪存真、由表及里,从纷繁复杂的海量司法数据中正确认识和把握审判规律,确保准确查明真相、正确适用法律,最大限度减少司法裁判和司法决策形成过程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提高司法水平,防范冤假错案。要借助信息化实现审判执行流程再造,实现全程留痕、实时监督。要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促进审判管理模式的变革,促进司法管理的科学化,实现对审判执行活动的动态监控,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中每个环节、每个节点、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监督制约,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要借助信息化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依靠信息网络系统、诉讼服务平台,让信息化成为网上办公、网上立案、网上办案、网上查询、网上申诉的重要载体,使法官办案更加方便、高效,当事人诉讼更加便利,让司法更加接近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同时更好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关于2015年下半年具体工作,周强强调,各级法院要按照今年以来的各项工作部署,始终抓好审判执行工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要充分发挥司法作为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促进作用,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新常态。要围绕党和国家重大经济发展战略,根据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变化,突出工作重点,提升为大局服务的有效性。既要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防止脱离大局,又要坚持依法履职,决不能离开法定职责去“服务”大局,做超出职责甚至有违公平正义的事情。要大力提升审判质效,以高质量的裁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正确处理法律和道德的关系,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院判决决不能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确保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要加强队伍建设,为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要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与司法能力建设相结合,引导广大法官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坚持热情关怀与严格要求相结合,帮助解决后顾之忧,引导干警在各自岗位建功立业。

  座谈会上,第一批、第二批司法改革试点地区高级法院院长汇报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各高级法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的院长分别汇报了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并连线当地法院作了现场演示。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副院长江必新、李少平、奚晓明、南英、景汉朝、黄尔梅,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副院长贺荣、陶凯元,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杜万华、胡云腾、刘贵祥出席会议,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史书娥、刘凤海、李叶红、李秋喜、陈伟才、洪建胜、钱渊、徐晓,全国政协委员郭文圣、曹义孙,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部分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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