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申请人林某的代理律师紧紧握住鄂托克旗法院执行干警的手说:“你们高效快捷办案作风,令人佩服啊!”
申请人林某为四川人,2015年来到棋盘井某煤矿做煤矿工人。某日,在其工作期间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造成经济损失7万余元。但在获得2万元救治费用后,其余费用再无人承担。林某遂将煤矿起诉至鄂托克旗法院,法院判决该煤矿赔偿林某各项费用,共计53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充分了解案情,通过查控系统查到被执行人账户有资金,待到采取冻结措施时,反馈结果是已被其他法院先行进行了冻结。执行干警继续开展“点对点”专项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在农商银行有存款,但因系统问题无法实施网上冻结与扣划。“老百姓的事就是我们自己的事,兵贵神速则是案件能否执行的关键”,执行人员迅速制作了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冻结裁定书、扣划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并依法扣划了该案款项,使得该案件快速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