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鄂托克旗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上,思想重视、思路清晰,行动迅速、措施有力,通过重点走好“四步棋”,执结了一大批疑难、复杂案件,执行工作质效总体向好发展,执行工作外部环境明显改善。
第一步,执行强制性和威慑力持续强化。积极推进执行攻坚常态化,坚持集中执行与日常执行相结合,平均每月开展1次集中执行行动。加大执行强制措施适用力度,截至目前,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634人次,发布限高令697人次。
第二步,执行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解决各个执行环节的简单重复劳动问题,不断解放执行力。同时,不断挖掘查控系统潜力,与工商、车管、房管等部门进行对接,提升执行精准度。强化证据留存,配备执法记录仪和录音、摄像设备,实现执行实施权运行主要节点的全程留痕。
第三步,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实现执行指挥管理中心实体化运作,做到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监督,发挥了统揽全局、联动各方的优势。成立督查团队,运用诫勉约谈、绩效考核、案卷评查等办法,强化执行监督力度。开展执行案件核查补录工作,区分时间节点进行排查、复查,认真完成案卷信息和系统数据补录。
第四步,执行工作管理创新再上新台阶。始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执行工作,通过倒排执行期限和结案目标,统筹规划执行任务。发挥执行机制改革优势,建立“2个执行指挥管理+2个速执+11个执行实施”的执行团队运行模式,院领导编入执行团队率队执行,执行团队员额法官配备率100%,执行助理、书记员均配齐、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