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杭锦旗政法委主动作为,靠前谋划,积极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奋力赶上了引领创新发展的首趟列车。
率先在全区出台《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办法》。
政治督察制度是定期对贯彻落实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为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将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杭锦旗政法委潜心探讨、集思广益、数易其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和专题会议讨论通过,并率先在全区推出《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办法》,并在全旗范围内推广试行。
全面启动第一轮政法系统政治督察。
从7月10日开始,杭锦旗委政法委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督察组深入政法各部门开展了政法系统第一轮政治督察工作。通过以听取汇报、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个别谈话、查看档案等方式,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化、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重点了解被督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坚持党的领导、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要工作任务、从严治警等四个方面的情况。通过督察,旨在第一时间为政法各部门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督察“回头看”督促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下一步,旗委政法委将持续进行督察“回头看”,每半年开展1次政法系统政治督察,以督察促整改、以落实见实效、以实效惠民生,逐步建立健全政法系统内部纠错长效机制,确保政法各部门始终正确把握政治方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